中國音樂的起源?中國流行音樂的四個發展時期是1917—1936年(上海時期)、1937—1949年(上海時期)、1970—1981(臺灣時期)、1982年以后(重心多元化時期)。1、那么,中國音樂的起源?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大約在三千多年前,歐洲音樂正渾沌初開的時候,在中國,由於先圣孔子將儒家禮樂訂為正統音樂,而開始有了完備的音樂理論及樂器出現。
有勞動說、性欲說、社會組織說、語言說、模仿說、游戲說、巫術說、情感或娛樂說、節奏說、多遠說等。具體如下:
1、勞動說
藝術的勞動起源說,在我國文藝理論界是占據主導地位的理論,這一學說認為藝術起源于生產勞動。十九世紀末葉以來,在歐洲大陸許多民族學家與藝術史家中,就廣為流傳藝術起源于“勞動”的理論。
希爾恩在《藝術的起源》中就曾經列出專章來論述藝術與勞動的關系;俄國普列漢諾夫在《沒有地位的信》中,通過對原始音樂、原始歌舞、原始繪畫的分析,以大量人種學、民族學、人類學和民俗學的文獻證明,地論述了藝術的起源及其發展問題,并且得出了藝術發生于勞動的觀點。
2、性欲說
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C.R.Darwin﹐1809──1882年)認為音樂源于史前動物,特別是鳥兒吸引異性的鳴叫聲,音樂越優美越能吸引異性。此為音樂起源之“性欲說”的肇始。我國《呂氏春秋.仲夏記.古樂篇》也記載:“黃帝令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侖之陰,取竹之榭谷……聽鳳凰之鳴,以別十二律。”
3、社會組織說
此說的重要人物是德國心理學家斯冬普(Carl Stumpf,1848-1936)。他在其著作《音樂的起源》中提到原始人類為了與遠方的聯絡,通過相互喊叫所發出的聲音若保持一定的時間,就變成了音樂。
世界上最早的弦樂器是中國的古琴,亦稱瑤琴、玉琴、七弦琴,古琴是在周朝就已盛行的樂器,到現在至少也有3000年以上的歷史了。本世紀初才被稱作“古琴”。琴的創制者有“昔伏羲作琴”、“神農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等作為追記的傳說,可看出琴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詩經·關雎》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詩經·小雅》亦有:“琴瑟擊鼓,以御田祖”等記載。
管樂器的起源傳說
中國古代歷史記述了距今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有一位名叫做伶倫的音樂家,他進入西方昆化山內采竹為笛。當時恰有五只鳳凰在空中飛鳴,他便合其音而定律。雖然這一故事也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可將其看做是有關管樂器起源的帶有神秘色彩的傳說。
古代音樂的起源傳說
中國最初的帝王——黃帝,是五千年前創造了歷法和文字的名君。當時,除了前述的伶倫之外,還有一位名叫“伏羲”的音樂家。據說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彈奏了張有五十弦的琴,由于音調過于悲傷,黃帝將其琴斷去一半,改為二十五弦。
此外,在黃帝時代的傳說中,神農也是一名音樂家,他教人耕作,嘗百草發現了草藥,他還創造了五弦琴。
中華民族音樂的蒙昧時期早于華夏族的始祖神軒轅黃帝兩千余年。距今六千七百年至七千余年的新石器時代,先民們可能已經可以燒制陶塤,挖制骨哨。遠古的音樂文化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具有歌、舞、樂互相結合的特點。
漢族古代“詩歌”是不分的,即文學和音樂是緊密相聯系的。現存最早的漢語詩歌總集《詩經》中的詩篇當時都是配有曲調,為人民大眾口頭傳唱的。
中國古代的音樂理論發展較慢,在“正史”中地位不高,沒有能留下更多的書面資料。但音樂和文學一樣,是古代知識分子階層的必修課(詳見“六藝”),在古代中國人的日常生活中無疑有著重要地位;民間則更是充滿了多彩的旋律。
在北伐戰爭時期,中國的音樂家配合革命,作了大量的革命歌曲,在國民革命軍中廣為傳唱,有的是用國外通俗歌曲旋律直接配以革命歌詞。在抗日戰爭時期,音樂家更是同仇敵愾,寫作了大量的抗日歌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后,流行歌曲除革命歌曲之后,又加入翻譯成中文的蘇聯流行歌曲。各地開始建立交響曲團,演奏西方古典音樂,和中國作曲家的新作。
東歐的樂團曾多次到中國表演,中國樂團也參加了許多國際表演會。中國音樂家也嘗試用西方的樂器方法寫作具有中國風味的音樂,比較成功的有小提琴協奏曲《梁祝》,采納了越劇的部分旋律。
學堂樂歌的歷史是從清末康有為、梁啟超的“百日維新”開始的。由于西方帝國主義的侵略,使得一部分封建階級的知識分子覺悟到必須效仿日本學習西方科學文明,大力發展資本主義經濟,才能達到挽救中國的目的。于是,康有為、梁啟超便提出“變法維新”,鼓吹“廢科舉”、“興學堂”,在 1898 年康有為上書光緒皇帝請辦學堂的奏折中就介紹了德國的學制“令鄉皆立小學,限舉國之民,七歲以上必入之。教以文史、算術、輿地、物理、歌樂,八年而卒業。其不入學者罰其父母。”并要求清政府“遠法德國近來日本以定學制”。“戊戌變法”失敗后,梁啟超等進步的改良主義知識分子通過日本和國內發行的《新民叢報》、《浙江潮》等刊物發表文章和歌曲,進一步鼓吹樂歌在思想啟蒙方面的作用,繼續強調樂歌課的重要性。“庚子事變”后,清政府被迫于 1904 年在頒布學堂章程中對樂歌課的開設給予認可。此后,各地新學堂的樂歌課才形成風氣。當時稱這種新式學堂開設的音樂課或為學堂歌唱而編創的歌曲為“學堂樂歌”。直至 1923 年該課改稱為“音樂”課“樂歌”一詞才逐漸不用了。
學堂樂歌的內容大部分是反映當時中國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要求學習西方科學文明實現“富國強兵”以抵御外侮等資產階級民主主義和愛國主義思想的。
以上就是中國音樂的起源的全部內容,中華民族音樂的蒙昧時期早于華夏族的始祖神軒轅黃帝兩千余年。距今六千七百年至七千余年的新石器時代,先民們可能已經可以燒制陶塤,挖制骨哨。遠古的音樂文化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具有歌、舞、樂互相結合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