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保護?1、產品或者產品名稱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2、產品名稱僅為產品的通用名稱的;3、產品名稱為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的;4、產品名稱與受保護地理標志的產品名稱相同,那么,地理標志保護?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對地理標志給予保護的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條例》。該條例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實施,是我國專門針對地理標志的立法。
《地理標志保護條例》全文共六章三十條,規定了對地理標志的認定、登記、使用、保護、管理與監督等方面的具體內容。在該條例中,地理標志被定義為“依據地理區劃確定的商品的名稱、標志或者包裝,或者以其他方式表示與特定地理區域有關的標志?!睏l例規定,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地理標志,禁止違反規定使用、冒用、虛構或者弄虛作假地標注地理標志。
該條例的實施加強了我國對地理標志的保護,有利于維護我國地理標志的權益,促進國內產品的品牌建設和經濟發展。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1、示范區建設要以保護當地優勢特色和經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標志為主,優先選擇傳承歷史文化技藝并預期可取得較大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地理標志。
2、示范區申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經過地理標志認定。示范區內經批準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或者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時間在3年以上。
(2)具有產業優勢。知名度高,具有較大產業規模,較高年銷售額或出口額,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者數量達區域內生產者總數的60%以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產值達區域內相關產業產值的60%以上。
(3)規范誠信守法。示范區內相關地理標志產品生產企業規范、誠信、守法,3年內未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責任事故,未受到監管執法等相關部門通報、處分和媒體曝光。
(4)持續政策保障。示范區保護對象所屬領域應為政府發展規劃鼓勵或重點支持范圍,出臺明確的地理標志保護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機制、督促考核和激勵措第五條 示范區建設要以保護當地優勢特色和經深加工附加值高的地理標志為主,優先選擇傳承歷史文化技藝并預期可取得較大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地理標志。
【法律依據】:
《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強化地理標志保護,深化地理標志管理改革,推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激勵保護積極性,推廣保護和管理經驗,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辦法。
對于商標的保護我們國家是比較重視的,而上面的種類是相對比較多的,地理商標是屬于比較常見的一種主要來源于某個地區,對于地理標志商標的保護是有期限規定的。那么地理標志商標保護期限是多久?下面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一、地理標志商標保護期限
商標法規定,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前可以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二、商標法如何保護地理標志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地名 品名"是地理標志的核心內容,屬于當地生產經營者全體。地理標志的注冊者獲得的不是"地名 品名"文字的商標專用權、而是地理標志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根據《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答案】:A、B、C
本題考查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權利的取得、使用與管理。
對地理標志的保護可以采取商標保護,可以在商標法中章節的規定同樣適用于地理標志;建立制度保護;轉讓限制等。
商標法。在中國法律體系中,對地理標志給予保護的是商標法?!渡虡朔ā吩诘?6條對地理標志的保護作了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志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這意味著,中國將通過《商標法》對知識產權協議所述的地理標志進行保護,即通過將地理標志申請商標注冊,依據《商標法》對地理標志進行保護。商標法是國家對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整的法律規范總稱。
以上就是地理標志保護的全部內容,地理標志商標的保護是由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提出申請,在縣域范圍內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跨縣域范圍的,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