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音樂?音樂是一種表演藝術。它與繪畫、詩歌等藝術不同,藝術家創作作品,然后展示或出版。音樂作曲家需要音樂家來詮釋和表演他們的作品。因此,大多數音樂表演實際上是作曲家和表演者之間的合作。音樂在其他藝術中也起著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叫音樂?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簡單的說,音樂分為音和樂,真正的音樂是會讓人產生共鳴的聲音,對于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標準,其實一切都在于你的心!
從廣義上講,音樂就是任何一種藝術的、令人愉快的、神圣的或其他什么方式排列起來的聲音。所謂的音樂的定義仍存在著激烈的爭議,但通常可以解釋為一系列對于有聲、無聲具有時間性的組織,并含有不同音階的節奏、旋律及和聲。音樂可以通過幾種途徑來體驗,最傳統的一種是到現場聽音樂家的表演。現場音樂也能夠由無線電和電視來播放,這種方式接近于聽錄音帶或看音樂錄像。有些時候現場表演也會混合一些事先做好的錄音,如DJ用唱片做出的摩擦聲。當然,也可以制作自己的音樂,通過歌唱,玩樂器或不太嚴密的作曲。甚至耳聾的人也能夠通過感覺自己身體的震動來體驗音樂,最著名聾音樂家的例子便是貝多芬,其絕大部分著名的作品都是在他完全喪失聽力后創作的。音樂是聲音的藝術這主要是從音樂本體來說的,因為音樂是由各種音響構成的,各種各樣的聲波振動,是音樂賴以存在的物質材料。聲音分樂音和噪音兩大類。物體有規律的振動,聽起來音高十分明顯的音,叫做樂音。如定音鼓、小提琴、二胡、笛子、鋼琴等樂器發出的音,都是樂音。物體沒有規律的振動,聽起來音高不明顯的音,稱為噪音。如鑼、鈸、碰鈴、手鼓、軍鼓等樂器發出的音,都是噪音。在音樂藝術中使用的音,主要是樂音。
所謂音樂,就是一種或是幾種發聲器,按照一定旋律、間隔不同時長、匹配不同時長托音構成的一系列音效組合。音樂根據不同樂器,分有主旋律和匹配音效組成,主旋律主要就是音樂的主體,這就是很多時候為什么即便只是用自己的嘴巴也可以哼出某段熟悉的音樂的原因,匹配音效主要由長托音、敲擊樂器、其它聲音、循環旋律等其它一切可以代表音樂的音效構成。所以音樂學起來很簡單,如果不看復雜的樂譜,那么音樂就是由不同的旋律音符在間隔不同的時長下組成的,比如我們所習慣的四節拍就是兩秒,音符可以是單音符也可以是托音,規律也是一樣,間隔不同時長;循環旋律和長托音主要用于渲染氣氛,它們在主旋律不同的地方升調或是降調;音樂組成中除了是音符也可以是某種聲音或者說是能夠有一定旋律的聲音;在音樂里面,還有一種音階,就像從黑色到白色可以分出128級灰也可以分出256級灰一樣,在某些音樂的創作過程中需要使用到不同的音階,所以就出現了不同的調,具體這些調我們通常可以在諸如鋼琴或是電子琴等樂器里面找到。我個人認為運用以上這些知識其實就可以創造音樂了,大家可以去試試,如果有什么不到位的地方我可以再補充。
音樂是用聲音來表達情感與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但不是所有聲音都可以看成音樂,它是有規律的樂音與噪音的組合。它通過旋律、曲式、速度、力度等來表現藝術構思,通過聽覺引起人們生理上的刺激和心理上的反應,使大腦和神經處于興奮狀態,從而得到美的享受。
音樂也可以看成是一種語言,讓聆聽者通過聽覺感受到創作者所要表達的思想和心境,從而達到一種思想上的共鳴。音樂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聽音樂的時候我們需要靜心感受、學會想象,感受音樂的強弱快慢,聽音樂的時候,我們所傾聽的并不聲音本身,而是由聽者的想象力用各種方式加以修補過的那種聲音。
同時,音樂具有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確定性,這就讓聽眾有了豐富的想象空間。同樣的歌詞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義。這反映了人們在欣賞音樂時,主觀意識所產生的作用。同一首音樂,不同的人的感受必定不同,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里對同一首作品的感受也可能是不同的。
在欣賞音樂時,我們要學會用心體會、學會評價。人與人之間存著審美和理解的差異,這些都會影響判斷和評價標準,故我們必須具備良好的修養和豐富的知識,理解作品形式和內容最普遍的審美意義,將日常情感升華至審美的判斷。真正的好音樂不會因為時間而流逝,甚至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更具價值。
音樂(抽象藝術)音樂是反映人類現實生活情感的一種藝術(英名稱:music;法文名稱: musique;意大利文:musica)。音樂可以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類型,又可以分為古典音樂、流行音樂、民族音樂、鄉村音樂、原生態音樂等。在藝術類型中,音樂是比較抽象的藝術,音樂從歷史發展上可分為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東方以中國為首的中國古代理論基礎是五聲音階,即宮、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聲音階為主。音樂讓人賞心悅目,并為大家帶來聽覺的享受。音樂是指有旋律、節奏或和聲的人聲或樂器音響等配合所構成的一種藝術。古代音、樂有別。《禮記·樂記》:“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后渾稱“音樂”,指用有組織的樂音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三國·吳志·周瑜傳》:“ 瑜 少精意於音樂,雖三爵之后,其有闕誤, 瑜 必知之,知之必顧”。《前漢書平話》卷下:“帝至 棘門 ,左翼將 徐邁 以音樂迎之,送帝至 霸陵橋 上”。 溫承訓 《動人的音樂》詩:“真的,音樂是人們感情的語言”。人類社會究竟從什么時候開始有音樂,已經無法查考。
以上就是什么叫音樂的全部內容,從廣義上講,音樂就是任何一種藝術的、令人愉快的、神圣的或其他什么方式排列起來的聲音。所謂的音樂的定義仍存在著激烈的爭議,但通常可以解釋為一系列對于有聲、無聲具有時間性的組織,并含有不同音階的節奏、旋律及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