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答案】:C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由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需要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生產者,向批準公告中確定的當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國內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申請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提出,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那么,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工商總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設計,包括中英文字樣、中國地理標志字樣、GI變形字體、小麥和天壇圖形。標志的基本顏色為綠色(C:70 M:0 Y:100 K:15)和黃色(C:100 M:0 Y:100 K:75)。
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遵循《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設計使用規范手冊》,包含農業部中英文字樣、農產品地理標志字樣及麥穗、地球、日月圖案等元素。基本色彩為綠色(C100Y90)和橙色(M70Y100)。
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以橢圓形設計,淡黃色外圈搭配綠色底。橢圓內有經緯線和中國地圖,中央標注“PGi”字樣。產品名稱位于橢圓第四和第五條緯線之間,以“龍井茶”為例。比例和顏色細節見相關說明。在印制時,允許按比例縮放。
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細節包括:外圓長12.9X,高8.65X,顏色C1,Y18;內圓長10.9X,高6.65X,顏色C84,M12,Y100,K1;地圖部分有特定漸變和陰影效果。文字部分使用華文中宋和英文細黑,顏色根據位置和字體大小有所不同。
1. 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設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負責。
2. 該標志的核心作用是標識那些已經獲得官方注冊的地理標志產品,向消費者明確產品的地理來源和其質量特色。
3. 生產者在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使用專用標志,必須遵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第78號令,《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
4. 根據規定,生產者須向當地質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申請,并在批準后方可合法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5. 對于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使用,生產者依據《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規范》,結合公共標識和地域產品名稱進行使用。
6.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設計并制作全國統一、可追溯防偽的農產品地理標志,供生產者根據需求選擇使用。
7.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志有助于保證農產品品質,并便于消費者通過標志識別和追蹤產品來源,增強消費者信任。
我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有三個,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管理局原主管部門管理,適用于產自特定地域的產品,其專用標志描述為橢圓形,淡黃色外圈,綠色底色,內圈為經線、緯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標注產品名稱、地理名稱和國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管理,適用于特定地域的農產品,其公共標識基本圖案包含農業部名稱、農產品名稱、麥穗、地球和日月圖案,顏色為橙色和(C100Y90)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管理,用于地理標志產品,其專用標志描述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名稱、中國地理標志字樣、變形字體的GI、小麥和天壇圖形,顏色為綠色和黃色。
每種專用標志的定義、申請流程、費用、申請人資格、有效期、使用人資格、使用方式和使用規范都有所不同,需按具體規定執行。在使用專用標志時,應注意不得隨意變化標志樣式,同時,對于擅自使用或偽造專用標志的行為,將依法進行查處。
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主要有以下三種:(1) 國家工商總局依據《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 志管理辦法》設計的專用標志,標志包含中英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 局商標局”、“中國地理標志”及英文GI(為地理標志 英文的縮寫字母)等要素,代表了國家注冊和保護的 統一性;標志主圖為天壇,是中華民族的標志性建筑 物;圖中麥穗代表農業,綠葉代表生命和發展,綠色主色代表具有地理標志特征的農產品,黃色輔色代 表豐收、希望。
(1) 國家質檢總局依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 定》要求的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以龍井茶為例)。標志的輪廓為楠圓型,淡黃色外 圈,綠色底色。橢圓內圈中均勻分布四條經線、五條緯線,橢圓中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在外圈上 部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字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中央標注“PGi”字樣;在外圈 下部標注“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 樣。
在橢圓型第四條和第五條緯線之間中部標注受 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名稱。(2) 農產品地理標志,基本圖案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中英文字樣、“農產品地 理標志”中英文字樣和麥穗、地球、日月圖案等元素 構成,基本組成色彩為綠色和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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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指出,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二)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三)有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上述申請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核,并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注冊登記后,發布公告,生產者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以上就是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全部內容,我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有三個,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商標#專用標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管理局原主管部門管理,適用于產自特定地域的產品,內容來源于互聯網,信息真偽需自行辨別。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