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歸納法的兩種形式?歸納法分為哪兩個方法:完全歸納法、不完全歸納法。完全歸納法:完全歸納法是根據同一類事物的每一個對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而推出這類事物都具有(或不具有)該屬性的一般性結論的推理。那么,數學歸納法的兩種形式?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第一數學歸納法可以概括為以下三步:
(1)歸納奠基:證明n=1時命題成立;
(2)歸納假設:假設n=k時命題成立;
(3)歸納遞推:由歸納假設推出n=k+1時命題也成立.
第二數學歸納法原理是設有一個與自然數n有關的命題,如果:
(1)當n=1時,命題成立;
(2)假設當n≤k時命題成立,由此可推得當n=k+1時,命題也成立。
那么,命題對于一切自然數n來說都成立。
擴展資料:
在數論中,數學歸納法是以一種不同的方式來證明任意一個給定的情形都是正確的(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一直下去概不例外)的數學定理。
雖然數學歸納法名字中有“歸納”,但是數學歸納法并非不嚴謹的歸納推理法,它屬于完全嚴謹的演繹推理法。事實上,所有數學證明都是演繹法。
數學歸納法對解題的形式要求嚴格,數學歸納法解題過程中,
第一步:驗證n取第一個自然數時成立
第二步:假設n=k時成立,然后以驗證的條件和假設的條件作為論證的依據進行推導,在接下來的推導過程中不能直接將n=k+1代入假設的原式中去。
最后一步總結表述。
需要強調是數學歸納法的兩步都很重要,缺一不可。
數學歸納法的原理,通常被規定作為自然數公理(參見皮亞諾公理)。
第一數學歸納法可以概括為以下三步:
(1)歸納奠基:證明n=1時命題成立;
(2)歸納假設:假設n=k時命題成立;
(3)歸納遞推:由歸納假設推出n=k+1時命題也成立.
第二數學歸納法原理是設有一個與自然數n有關的命題,如果:
(1)當n=1時,命題成立;
(2)假設當n≤k時命題成立,由此可推得當n=k+1時,命題也成立。
那么,命題對于一切自然數n來說都成立。
如果采用第二數學歸納法 假設n<=k成立,證n=k+1成立,可以利用n=1,2,.,k 如果只假設n=k,那就只能利用n=k
一、定義不同
1、第一數學歸納法:第一數學歸納法可以概括為以下三步:歸納奠基:證明n=1時命題成立;歸納假設:假設n=k時命題成立;歸納遞推:由歸納假設推出n=k+1時命題也成立.
2、第二數學歸納法:數學歸納法是一種重要的論證方法,本文從最小數原理出發,對它的第二種形式即第二數學歸納法進行粗略的探討。
二、證明過程不同
1、第一數學歸納法:f(n)=2*f(n-1)+3。
2、第二數學歸納法:f(n)=2*f(n-1)+3*f(n-2)+4。
三、使用方法不同
1、第一數學歸納法:第一歸納法是第二歸納法的特殊形式。凡事能用第一歸納法的,都可以使用第二歸納法。
2、第二數學歸納法:第二歸納法可以證明的,第一歸納法并不一定能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第一數學歸納法
參考資料來源:-第二數學歸納法
當n=k+1,左式為,(k+1+1)+(k+1+2)+……+(k+1+k+1) 當n=k,左式為,(k+1)+(k+2)+……+(k+k) 故相差1*k+(k+1+k+1)=3k+2
以上就是數學歸納法的兩種形式的全部內容,1、第一數學歸納法:f(n)=2*f(n-1)+3。2、第二數學歸納法:f(n)=2*f(n-1)+3*f(n-2)+4。三、使用方法不同 1、第一數學歸納法:第一歸納法是第二歸納法的特殊形式。凡事能用第一歸納法的。